仲裁案件特别审理程序是指仲裁机构针对特定类型案件或特殊情况设计的专门审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环节:

  1. 申请受理: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 组庭方式:采用独任仲裁员或特定人数仲裁庭
  3. 审理期限:较普通程序更短的审理周期(通常30-60日)
  4. 书面审理:可依据书面材料裁决而不开庭
  5. 简化流程:省略部分程序性环节
  6. 裁决期限:结案后15日内作出裁决

适用情形包括: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双方同意适用等。具体规则由各仲裁委员会在仲裁规则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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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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