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
- 没有仲裁协议的;
-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