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费的收取标准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100元;涉及财产的,按争议金额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2. 申请费:如申请执行、保全等,按执行金额或保全标的0.1%-1%收取。
  3. 特殊情形:调解/撤诉案件减半收取;简易程序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

具体费用需结合案件类型、标的额及当地法院实施细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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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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