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裁决生效前发现证据不足,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申请补充证据: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补充证据材料。
  2. 请求延期审理:向仲裁庭书面申请延期,说明需要补充证据的正当理由。
  3. 申请专家鉴定:对专业性较强的证据,可依据《仲裁法》第44条申请鉴定。
  4. 申请证人出庭:通过仲裁庭通知关键证人出庭作证。
  5. 重新评估策略:与代理律师协商调整仲裁请求或答辩方案。

注意:所有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具理由,避免超过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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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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