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加处罚款的计算方式如下:
-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原罚款数额;
- 计算公式:加处罚款=原罚款金额×3%×逾期天数(最高不超过原罚款金额)
示例:若原罚款1000元,逾期10天未缴纳,则加处罚款=1000×3%×10=300元(因未超过原罚款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加处罚款的计算方式如下:
示例:若原罚款1000元,逾期10天未缴纳,则加处罚款=1000×3%×10=300元(因未超过原罚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