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
- 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申诉,由其移送上一级检察院复核
- 被害人自诉: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可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
- 申请检察监督: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或书面材料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注意事项:申诉需提交书面材料,包括申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法律程序时效性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对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
注意事项:申诉需提交书面材料,包括申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法律程序时效性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