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刑法》相关规定,监外执行人员属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通常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限制如下:

  1.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因贪污、贿赂等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
  2. 监外执行期间仍属于刑罚执行期,不符合"执行期满"条件
  3. 部分特殊行业(如金融、教育等)有更严格的任职限制

例外情况需经司法机关特别批准,建议具体案例咨询专业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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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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