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申请重新鉴定: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 行政复议:对鉴定程序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作出鉴定结论的部门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劳动仲裁:因鉴定结果影响工伤待遇的,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注意事项:
- 保留好工伤认定书、原始鉴定结论等全部材料
- 注意各类申诉的法定时限
- 建议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