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收养人条件:年满30周岁,有抚养能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犯罪记录
  2. 被收养人范围:未成年人(14岁以下需生父母同意,14-18岁需本人同意)
  3. 法定程序:需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应办理收养公告
  4. 特殊情形: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可放宽部分条件

注:涉外收养还需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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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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