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当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时,诉讼时效的计算规则如下:
-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 若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可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主张权利
- 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 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建议债权人及时采取起诉、申请仲裁或发送书面催收通知等措施中断时效,并保留相关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当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时,诉讼时效的计算规则如下:
建议债权人及时采取起诉、申请仲裁或发送书面催收通知等措施中断时效,并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