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子女关系可通过以下方式解除:

  1. 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商一致,可签订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2. 诉讼解除:一方要求解除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判决解除:
    • 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
    •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 收养时违反法律规定(如收养时未满14周岁)

法律后果: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终止,未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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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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