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当得利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特殊情形说明:

  • 若受损方长期不知受益方身份,时效从明确具体对象后起算
  • 期间存在主张权利行为的(如催款),适用时效中断规则
  • 涉外案件可能适用特殊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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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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