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
- 一方获得利益
- 他方受到损失
- 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 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包括:
- 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
- 原物不存在的折价返还
-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还应当返还该利益所生的孳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