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放弃债权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 确认放弃行为有效性:核查债务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放弃行为是否出于真实意思表示。
  2. 书面催告:通过律师函等正式文书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明确表示不接受其放弃行为。
  3. 提起诉讼:依据《民法典》第535条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或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
  4. 财产保全: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冻结债务人相关资产,防止财产转移。

维权时需注意收集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证据(如书面声明、通话录音等),并在3年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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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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