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合伙人偿还全部债务,该合伙人偿还后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其应分担份额。

例外情况:

  • 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特殊普通合伙中,非过错合伙人可免除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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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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