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带债务中,并非只能由一个人承担全部债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连带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但实际承担债务的债务人可向其他债务人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连带债务的核心特征包括:

  • 债权人可向任一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
  • 债务人内部存在份额划分
  • 已履行债务的债务人享有追偿权
  • 债务人间具有连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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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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