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但最长不超过权利受损之日起20年。

  • 普通债务纠纷:3年诉讼时效
  • 未约定还款时间的:从债权人首次主张权利时起算
  • 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债务人承认债务、部分履行、提出还款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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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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