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
  • 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 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 婚前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债务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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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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