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龄条件: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且与被收养人年龄差应≥16周岁(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可放宽)
- 健康条件:收养人需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无精神疾病/传染病证明,无影响抚养能力的重大残疾
- 经济条件:需提供稳定收入证明及房产证明,确保具备抚养教育能力
- 婚姻状况:夫妻共同收养需结婚满5年,单身收养需满足40周岁以上且无子女
- 无犯罪记录: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 子女数量限制:已有1名子女者原则上只能收养残疾儿童或孤儿
- 被收养人条件:需为未满14周岁的孤儿/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特殊困难家庭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