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处理方式如下:
- 补办登记手续:当事人应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需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共同生活证明等材料
- 司法确认程序:若无法补办登记,可向法院提起确认收养关系诉讼,法院将根据共同生活年限、抚养教育事实等要素进行认定
- 权利义务认定:事实收养关系经确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特殊情形处理:对于1992年《收养法》实施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可直接承认其法律效力
注意:事实收养需同时满足收养时双方符合法定条件、长期共同生活、实际履行抚养义务三个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