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处理原则如下:
- 共同偿还原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 协议优先:双方可协商确定债务承担比例,但该协议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
- 法院判决: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债务性质、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各自承担份额。
- 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向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偿还方可就超出部分向另一方追偿。
- 个人债务例外: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与家庭生活无关的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注: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明确"共债共签"原则,大额债务需双方共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