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财产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同居期间财产协议优先:双方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2. 无协议则按共同共有: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视为一般共有,根据贡献大小分配。
  3.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前财产或明确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4. 照顾无过错方:因重婚等过错导致无效的,可少分或不分给过错方。
  5. 子女抚养因素:需优先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54条明确规定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参照同居关系规定。

点赞(5)
法务客服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