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处理原则如下:

  1. 共同意思表示: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2.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视为共同债务。
  3. 债权人举证责任: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需债权人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4. 离婚时的分担: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可明确债务分担,但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

建议夫妻对重大债务进行书面约定,并保留资金用途证明,以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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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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