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能够证明到达债务人的形式。
例外情形:
1. 当事人约定无需通知的,从其约定;
2. 法律另有规定的(如票据背书转让);
3. 法院裁定转让等特殊情形。
未通知的法律后果:
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受让人无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协议仍然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能够证明到达债务人的形式。
例外情形:
1. 当事人约定无需通知的,从其约定;
2. 法律另有规定的(如票据背书转让);
3. 法院裁定转让等特殊情形。
未通知的法律后果:
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受让人无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协议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