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转让债权需遵循以下法律步骤:

  1. 确认债权可转让性:根据《民法典》第545条,非金钱债权或依性质/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除外
  2. 签订转让协议:需与受让人签订书面债权转让合同,明确债权内容、转让对价等条款
  3. 通知债务人:转让通知送达原债务人时生效(第546条),未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4. 办理权利变更:需变更抵押登记、保险受益人等相关权利凭证(如有)
  5. 履行从义务:转让主债权时,担保权等从权利一并转移(第547条)

注意事项:转让不得增加债务人负担,应收账款转让需在征信中心登记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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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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