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复议是指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不服时,依法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或其上级法院申请重新审查的程序。复议申请应在收到裁定书后5日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条件:
- 申请人必须是财产保全裁定的当事人
- 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 需提交书面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处理结果:
- 维持原保全裁定
- 撤销或变更保全措施
- 责令申请人提供反担保后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复议是指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不服时,依法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或其上级法院申请重新审查的程序。复议申请应在收到裁定书后5日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条件:
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