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案件管辖权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 级别管辖: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2. 地域管辖: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五条,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管辖原则
  3. 专属管辖: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港口作业等特殊案件的管辖法院
  4. 协议管辖:第三十七条,允许当事人书面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5. 移送管辖:第三十八条,法院发现无管辖权时应移送有管辖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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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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