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执行异议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准备材料:包括异议申请书、身份证明、执行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
  2. 提交申请: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需明确请求和理由。
  3.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在15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
  4. 救济途径:若对裁定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针对行为异议)或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针对标的异议)。

注意事项:异议需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且应区分行为异议(程序违法)与标的异议(实体权利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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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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