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仅签字未盖章,但能证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签字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合同仍可能被认定有效。但为规避法律风险,建议补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特殊情况说明:

  • 电子劳动合同需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
  • 劳务派遣合同必须加盖派遣单位公章
  • 集体合同需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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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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