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流程如下:

  1. 确认诉讼时效: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准备起诉材料
    •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 原告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 起诉状(需明确被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 相关证据材料
  3.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4. 提交起诉:向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法院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5. 参加庭审:法院立案后,按通知参与举证、质证和辩论程序。

提示: 可申请听证程序(收到处罚告知后3日内提出),或先申请行政复议(6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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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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