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如原告主体资格、明确的被告等);
  •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案件中,证明其曾提出申请的事实;
  • 在行政赔偿、补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 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

注意: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但原告对部分程序性事实或损害结果等需承担初步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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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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