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形如下:

  1. 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要求履行后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 侵权行为:自受害人知道侵害事实及加害人之日起算;
  4. 持续性侵权:通常以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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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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