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是指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主要举证责任,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具体认定规则如下:

  1. 法律明文规定:如《行政诉讼法》第34条明确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2. 被告举证范围:需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 原告有限举证:原告仅对行政行为存在、部分程序违法或损害赔偿等特定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4. 例外情形:若被告不举证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举证,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特殊情况下(如行政赔偿、不作为案件),法院可根据公平原则和举证能力分配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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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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