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

  • 超出法定申请期限(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
  • 申请人主体不适格(非仲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
  • 向无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应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院申请)
  • 裁决事项属于不可仲裁的民事纠纷(如婚姻、收养等身份关系争议)
  • 仲裁裁决已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
  • 重复申请撤销同一仲裁裁决
  • 未提交法定申请材料(申请书、裁决书原件及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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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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