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权的效力认定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两个方面:
一、对内效力
-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对抵押船舶的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孳息收取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船舶产生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二、对外效力
- 对抗第三人:经登记的抵押权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 追及效力:船舶转让不影响抵押权,但受让人可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
- 物上代位性:船舶灭失的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
- 与其他物权的关系:抵押权优先于船舶留置权后的债权,但后于船舶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