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规定,海难救助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2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

具体时效规则如下:

  • 一般救助报酬请求权:2年时效
  • 共同海损分摊请求权:1年时效
  • 油污损害索赔请求权:3年时效(最长不超过6年)

时效中断情形包括: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扣船等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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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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