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

  1. 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后,一般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2. 若对原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6个月)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特殊情形下(如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撤回后仍可起诉原行政行为

建议在撤回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避免丧失救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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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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