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败诉后,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诉:

  1. 上诉程序: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需提交上诉状及证据材料。
  2. 申请再审:对生效判决可在6个月内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申请再审,需符合《行政诉讼法》第91条规定的再审条件。
  3. 检察监督: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4. 申诉信访:通过法定信访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但需注意申诉不停止原判决执行。

注意事项:

  • 严格遵循法定时限,逾期将丧失诉权
  • 新证据需符合"新发现"或"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要件
  • 建议咨询专业行政法律师制定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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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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