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贵州省相关规定,贵州国有土地征地赔偿标准如下:
-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计算
- 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种植情况按市场价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按重置成本价或评估价补偿
- 社会保障费用:为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
特殊说明:
- 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可参照国有土地补偿标准
- 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公布
- 被征收人对补偿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贵州省相关规定,贵州国有土地征地赔偿标准如下:
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