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方与被拆迁人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强制拆除房屋。但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1. 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后,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
  2. 人民法院根据政府申请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实际操作中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未经合法程序强制拆除属于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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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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