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赔偿请求时效为两年,自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法律对最长时效未作明确规定,但超过20年才提出赔偿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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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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