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当事人姓名写错,可通过以下步骤处理:
- 提交书面更正申请: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更正申请书,说明错误情况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 行政机关核实: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核查原始证据材料。
- 出具更正决定:确认错误后,行政机关应当制作《更正通知书》或重新出具处罚决定书。
- 法律救济途径: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可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对文书中的文字错误应当予以更正。
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当事人姓名写错,可通过以下步骤处理: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对文书中的文字错误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