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以下客体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 单纯事实消息(如时事新闻)
  •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 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著作权保护期届满)
  • 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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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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