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与自愿认罪是刑事诉讼中两种截然不同的策略选择,主要区别如下:
- 法律性质不同:无罪辩护主张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或证据不足;自愿认罪则承认指控事实并接受法律责任。
- 程序影响不同:无罪辩护将触发完整庭审程序;自愿认罪可能适用简易程序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结果风险不同:无罪辩护若失败可能面临顶格量刑;自愿认罪通常可获得10%-30%的量刑优惠。
- 证据要求不同:无罪辩护需积极推翻控方证据链;自愿认罪只需确认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
选择时需综合考量证据强度、量刑空间、案件社会影响等因素,建议由专业律师评估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