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审案件的开庭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通常在立案后1个月至3个月左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 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3个月
  •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
  • 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

具体开庭日期由承办法官确定后,法院会提前3日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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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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