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处理上诉抗诉案件的主要流程如下:

  1. 立案审查:接收上诉状或抗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2. 组成合议庭:由3名以上审判员或陪审员组成,原审法官回避。
  3. 阅卷与调查:全面审查一审证据、笔录,必要时可补充调查。
  4. 开庭审理(或书面审):抗诉案件必须开庭,上诉案件可书面审理。
  5. 裁判类型
    • 维持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 改判(事实或法律错误)
    • 发回重审(程序严重违法)
  6. 宣判:自立案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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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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