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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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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宣布开庭
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开庭。
2. 法庭调查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被告进行答辩,双方提交证据并质证。
3. 法庭辩论
双方就案件焦点展开辩论,审判人员可进行提问。
4. 最后陈述
双方当事人作最后意见陈述。
5. 评议宣判
合议庭评议后当庭或择日宣判,告知上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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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10 07: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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