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对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为6个月(可延长),二审程序审理的为3个月(可延长),具体依据原审程序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对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为6个月(可延长),二审程序审理的为3个月(可延长),具体依据原审程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