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原则上不能同时适用,但存在例外情形:

  1. 补偿性违约金:当违约金性质属于损失补偿时,当事人只能选择主张违约金或实际损失赔偿(民法典第585条)
  2. 惩罚性违约金:若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且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可同时主张(需举证证明额外损失)
  3. 特殊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特殊领域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形

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对过高违约金进行调整(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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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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