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主要情形包括: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被吊销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量刑标准: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